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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他和她那六年半(2)
六年前的他
六年前的冯驰已经在部队摔打了半年,从新兵连到了正规的连队,也完成了一个无忧无虑的高中生到一个军人的蜕变。虽然刚来部队的时候是为了逃避,可现在他却是完全的融入了。他爱这里简单的生活,爱这里条件的艰苦,爱这里管理的严格,爱这里训练的辛苦,更爱这里的每一个人。部队就像是沈南之前告诉过他的那样,是个天堂。这里满足了他那个“没有女人”的地方的要求,事实上在这里除了偶尔去体检或者是受伤了要去医院的时候会遇见几个女军医之外,确实是看不到女人的。
在这里,起床的时候只能能见清脆嘹亮的号角声,吃饭的时候只能听见呼噜呼噜的喝汤声,训练的时候只能听见粗旷响亮的报数声,休息的时候也只能听见男人之间的玩闹声,这种感觉真的太好了。冯驰在这样的生活几乎忘却了对母亲离去的不舍,苏梓颜对不辞而别的不甘,还有对那个之前的那个伟大理想的执着不弃。去他的理想,去他的爱情,这些现在在他眼里,还不如一个“标兵”称号来的让他满足。
初到新兵连的时候,那种苦实在是超出了他的想象。在他练了成千上万次的正步走觉得自己真的走得还不错的时候,教官的结论依然是不合格。每个人都苦不堪言,在这里没有特殊化,没有京城的公子哥儿,也没有山沟里的穷小子,只有需要每天起早贪黑训练的新兵们。尽管冯驰一直都是个爱运动的人,自认为体力还不错,可在这里运动和训练是完全不能相提并论的两件事。在他体会到了自己的身体从里到外没有一处不痛的时候,他也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放松和遗忘,那些疲惫让他开始没有时间去想苏梓颜了,这样很好。
新兵连的刘班长对冯驰很严格,是那种班里的其他新兵都能感到的超过对别人的严格。冯驰常常在班长的要求下加练,即便是很努力的去做,也没见过刘班长的一个笑脸。渐渐地,班里也会有人对他说,刘班长因为出身贫寒就是喜欢刁难家里条件好的孩子,是一种泄私愤的表现。冯驰一笑了之,不管是还是不是,就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事实证明,在部队里,一个人特别严格的训练你,绝不会是为了泄私愤,就是因为他看好你,他要摔打你,他把你当成可以成器的好苗子。在新兵连结束了训练的时候,在刘班长拿着冯驰的成绩,毫无争议的把他分到野战部队的尖子班时,他终于在刘班长的脸上看到了一次满意和赞许的笑容。那个笑容真的太好看了,是那种没有杂质的淳朴的笑容,黝黑的皮肤也把他的牙齿显得格外的洁白。这种感觉没有当过兵的人应该很难理解,因为你不会相信一个人就是会这么无私的希望你好,他不是你的父亲也不是你的哥哥,和你没有血缘关系,你对他也没有过任何帮助和恩情,可他就是那么无私的希望你好,这就是你的班长。
在这里,每个人来当兵的目标都不一样,有的人是高考失利后的无奈之举,有些人是把这里当个过渡为了退伍后的稳定工作,有的人是在迷茫之时刚好看到了招兵启示,有些人就是抱着要扎根部队的心带着一腔热血投身而来。所以,在新兵连结束训练和考核分班的时候,有的人是分哪儿算哪儿无所谓的,有的人是高高兴兴的去后勤的,而有的人便像冯驰一样是在严苛的训练之后被选□□,要去以军人的身份干一番事业的。
当冯驰在宣誓成为一名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时候,在他穿起正式的军装把军帽调整正的时候,在他真正的成为连队中的一员的时候,他体会到了那种作为中国人名解放军的光荣感和使命感,他为他来到这里是为了疗情伤而感到羞愧,从这一天起,他要做一个对得起这身军装的军人。
六年前的她
苏梓颜的水土不服持续了将近半年的时间,这刚入学的半年中,她一面要应付突然语言环境的改变带来的巨大的学业压力,还要应付水土不服带来的各种不适。自从那次落地之后便进了医院的事件之后,她吃了医生开的药倒是有了好转,可效果也并没有达到灵丹妙药的程度,她还是有失眠,胸闷,疲惫,食欲不振的症状,最令她头疼的是身上的红疹。都说国外的空气好,氧气足,来了国外多半能养出个好气色,可苏梓颜在这自然环境极佳的天然氧吧浑身起红疹。这红疹没有太好的特效药,虽然内服外用都用了,但依然效果甚微。不过这红疹好像是欺负新人一般,随着苏梓颜待久了,这红疹起着起着就没了。差不多用了半年的时间,苏梓颜终于算是在身体上和心理上都适应了国外的生活,没有红疹的日子,便是她新生的开始。
五年前的他
冯驰是个聪明又上进的人,这样的人一旦努力去做些什么,便是很难不成功的,他本来也是块没法掩盖光芒的金子。
在部队里,冯驰从来没有提过自己曾经考上北大却没去念的事,这本就没什么好光荣的,放弃学业的行为本身其实也非常的幼稚任性,好在取而代之的事业也并不逊色,他现在太爱部队了。不过好的文化课基础还是很有用的,无论是学习一些理论知识,还是写报告,做记录,都能体现出他高于别人的文化课功底。即便如此,他的训练成绩也名列前茅,还在每年最重要的全区练兵的比武中拿了名次。最可贵的是,他依然能时时刻刻保持着谦逊礼貌的态度,就如口号中常说的“戒骄戒躁”,这样的小孩谁会不喜欢呢?就在全连都把他当个宝儿的时候,连长和指导员也知道他在这里待不长的。
冯驰接到了去特种部队试训的调令。
五年前的她
五年前圣诞前的一周,学校早在十二月初就早已结束了课程。圣诞节是国外最重要的节日,大学生也都有很长的假期。一般在十二月初考完试之后便可以回家了,一直等到过完新年之后的一月中才在开学。这是本土学生们最开心的日子,因为可以放假又能收到圣诞礼物,很多大学生都能在圣诞节收到新款手机或者游戏机,这是他们最渴望的。留学生们也很开心,有些不嫌麻烦的也会在圣诞节的时候回国一趟,有些觉得不到一个月的假期不值得回国的,便都结伴去附近的城市旅游,或者组织着一些各种主题的圣诞party,这样他们就能穿上新买的连衣裙和高跟鞋,没准儿还能遇见个白马王子。
而这个时候,便是苏梓颜最清闲也最落寞的时候,原因很简单,她无家可回,她也没有朋友可聚。不过这也没什么,她早就习惯了,孤单对她来说从来都不是问题,而是一种恩赐。倒是魏天骄来找过她两次,问她要不要和大家一起去洛杉矶旅行吃海鲜,在她很直接的拒绝之后又问她要不要参加圣诞节的留学生party,结果当然也是不去。
这是她在这里的第二个圣诞节,第一年的时候她还在出红疹,整个身体状态也不好,便憋在房间里哪里都没去。今年的身体好了许多,才有时间出来逛逛。这天苏梓颜走在街道上,街上飘了些小雪,但天气却一点儿都不冷。国外的圣诞气氛果然还是比国内浓很多的,而且很天然,不是那么刻意,因为在国内过圣诞的都是些小情侣,而在国外确实每个人都要过圣诞节的。这里的圣诞树到处都是,各式各样,也不拘于绿色,粉色,金色,白色的圣诞树也都各具风格,每棵都很好看。街上到处都放着圣诞节的音乐,在这样圣诞前的日子,街上的人都显得有些神色匆匆,因为他们要在圣诞前买好礼物。孩子们则是最兴奋的,跟着父母走街串巷,有的虽然小小一个却帮忙拎着最大的购物袋。
苏梓颜走着走着,然后鬼使神差的走进了一家麦当劳,然后买了一个甜筒,然后举着甜筒在雪里边走边吃,却觉得吃不出和那个和冯驰在一起吃的味道。那一天,她觉得冰激凌有冷有甜,很好吃;今天她只吃到了冷,吃不到甜,不好吃。
她在街上的小店里买了一张很漂亮的明信片,回到家之后敷在桌前想了半个小时也没写出一个字,干脆留着空白在那儿。只在地址栏上填上了网上查来的北京大学的地址,然后一笔一画很清楚的写上了冯驰的名字,后面便是括号收,这便是明信片上的全部内容,她甚至没有留下自己的名字,她想他应该认得她的字,虽然这一年多来她都很少写中文了,可字体看起来并没什么变化。之后她就把明信片贴上邮票扔进了邮筒。
之后便是一夜的辗转反侧,一夜未眠。苏梓颜知道她这样不清不楚的只写了北京大学的地址,连个院系和宿舍楼的楼号都没有,加上冯驰的名字虽然不是那么普遍但也不算是太特别,也许也会有重名的可能,这张明信片很有可能根本寄不到冯驰手里。可就是那冯驰会收到的一丝可能才让她恐慌,万一他收到了怎么办?如果冯驰在她不辞而别一年多之后收到了一张什么都没写但却能确定是她寄来的明信片会怎么样?是会生气还是会不屑?会不会他刚刚调整好的心绪又被她搅乱?会不会他已经有了女朋友,两个人正好开开心心的过新年会因为这一张无所谓的明信片蒙上阴霾?所以她必须得阻止这个错误。
泼出去的水收不回,说出去的话收不回,扔进了邮筒的明信片能收回吗?答案是,如果她想,她能。在美国,每天邮筒会被打开两次,早上的六点钟左右,中午的十二点钟左右,也就是说她晚上寄出去的明信片她只要在早上六点邮递员来收信之前把明信片拿回来就行了。她当然不会傻到要去撬开邮筒,或者是企图用个什么精密的仪器把明信片从寄信的细缝里给拽出来,偷信可是犯法的,很严重的罪。她要做的,是在邮递员大开邮筒把要寄的信件拿出来的时候把那张明信片要回来。
这当然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因为她很难证明这张明信片就是她寄的,她在明信片上连署名也没署。这时候,她需要一个故事,一个她必须要拿回这张明信片的原因。所以,苏梓颜在十二月的寒天里,还没天亮的清晨,五点多便等在邮筒前,在邮递员六点一刻来开邮筒的时候,讲述了一个她与在北京上学的异地恋男友的苦情故事,说她只是因为和男友吵架,因为任性寄了这张明信片要分手,可想了一晚上后十分后悔,想把明信片要回来,她不想和男友分手,她其实内心里是很在乎他的。邮递员果然信了,虽然知道这个做法不和规矩,还是把明信片还给了苏梓颜,还嘱咐她年轻人要坚守住爱情才能有好的结果。幸运的,邮递员看不懂中文,以为苏梓颜在英文地址旁边那一行整洁的中文地址便是她要和男友分手的话。而且,好在这只是张明信片,如果是封正规的信件,邮递员未必会还给她。他大概也是觉得一张明信片没什么大不了吧,能成人之美为什么不呢?
苏梓颜对邮递员说了好几声谢谢,也在心里说了好几句对不起,她又骗人了。可她哪里知道,冯驰根本没去北大,他也没去上学,这张明信片他本来就是收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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