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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的,不知道红丝带在现代社会是反抗家暴的象征嘛!
侯府的几位小姐,包括李姝也都在场,场内还有一群丫鬟和老妈子伺候着,另外侯府的熊孩子和小萝莉也都在场凑热闹。
朱平安由小厮领着进入竹园的时候,那位郑铎公子正要赋诗。郑公子此刻换了一身白色锦服,一尘不染,内紧外送十分得体,发丝还用上好的无暇美玉冠了起来,看上去远远比朱平安谦谦君子一百倍。
此刻,郑公子背着双手,一双眸子精光四射,两弯眉如墨,整个人似乎有万夫不当之勇,似乎只要一开口,便能吞吐凌云志。
朱平安刚上长亭,这位郑公子便动了,龙飞凤舞,提笔就是一首畅快淋漓的诗赋:
《咏蓬莱阁》
好个蓬莱阁,神仙上头坐。
暖暖太阳光,海水照中央。
靠窗摆下酒,对海唱高歌。
如若比酒量,不如醉一场!
做完这一首诗后,郑公子将手中的毛笔放在砚台上,干净利索,颇有君子之风。
朱平安走上长亭就看到了这首咏蓬莱阁,这迎面砸来的艺术气息,差点没让朱平安一口气呛住。
侯府二小姐、三小姐看了这位表哥做的诗,嘴角抽了抽,愣是没说出一句话。李姝则是翻了一个白眼,看都不愿再看一眼。
倒是周胖子叫了几声好,当然周围的小丫鬟和老妈子也附和起哄好诗好诗之类的。郑公子在叫好声中,沾沾自喜,颇为自得
“哦,这不是乡下来的才子嘛,来来来,你也以蓬莱阁为限,做一首诗来看看。”郑公子看到朱平安后,眼睛一亮,便让朱平安也做一首诗。
好个蓬莱阁,对海唱高歌这种诗会,参加个毛线!对自己都是听觉的伤害!有这时间,自己还不如回去多看两眼书,准备准备殿试呢。
“咳咳咳,郑公子高才,平安自愧不如那个,平安尚有要事,失陪了。”朱平安扯着嘴角说了一句,然后向着众人拱了拱手,转身便离开了。
看着朱平安转身离去的身影,郑铎有些不可思议,这结果来的太容易了吧。郑铎牵头这个诗会本来就是想着在李姝面前展现展现才华,顺便用才华碾压下朱平安,让李姝意识到自己才是良配,不过没想到,目的这么轻易就达到了。
不战而屈人之兵!我都有点崇拜自己了呢!
看,李姝表妹看我的眼光跟刚才都不一样了呢。
郑铎觉的自己有必要再接再厉,再来一首诗,彻底稳固一下自己的才名,于是又重新走回到桌前,提起毛笔准备再写一首诗
“我房里还有东西要归置,你们慢慢玩。”李姝淡淡说了一句,然后就领着包子小丫鬟翩然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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