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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命,赌运气。你说得对。别人看我,只看外表,你看我,看到了骨子里。」杨寄笑着凑过去,这次干脆亲了一口,挑衅地望望假做生气的沈沅,哄道,「你放心,我可是秣陵城里头一号的赌棍,你见我失过几次手?」
「还说嘴!」沈沅讽道,「是谁那时候说好了要好好做工,挣到钱来送我的聘礼,结果,连屋子都输掉了的?」
杨寄道:「李鬼头耍千,我上了他的瘟当。」他低了头想了想:其实,在朝廷里这些日子,冷眼旁观这些世家贵人们耍千的事儿也不少,自己倒该吃一堑长一智,不能再上这些世家贵人的「瘟当」了。他抬起头,又是一脸爽朗的笑容:「都忘了告诉你,李鬼头也在军中呢。」
「他也在?」
杨寄点点头:「他那年不是耍千耍到微服私访的桓越身上了吗?结果被我逮了个正着,一顿好揍不说,还被桓越使伎俩弄到了大牢里,吃了不少苦头。前次王谧在京口徵兵,恰巧他在京口服苦役,托了多少关系求着换了个军籍,才来到我军队里的。」
杨寄听王谧提起他时,好奇心发作,及至见到,真正是大吃一惊。李鬼头本来就猴子似的,那时再见到,更是已经瘦得皮包骨头,与骷髅也不差什么。李鬼头怕就怕冤家路窄,畏畏缩缩吓得要哭。杨寄却上前敲了敲他的肩膀,惊诧道:「你怎么成了这个样子?!」
李鬼头的眼泪扑簌簌往下掉,跪在地上连连叩头:「中领军饶命!小的当年有眼不识泰山,得罪了中领军,如今遭报应了!……」
杨寄叹了一口气:「我虽恨你,那次揍完也就不恨了。赌博害人害己,我自己也是懂的,那年的事还真不能全怪你。快起来吧。」李鬼头仍然不敢起来,最后被杨寄照屁股狠踢了三脚,道:「这回,我的气出够了。你要不要以后好好跟我当差?如果存了我要报复你的心思,我见天儿还得防着你,我还不如这会儿杀掉你算了!」
李鬼头捂着剧痛的屁股,泪流满面,磕着头道:「谢领军!小的与领军扯平了!」
杨寄把他拽起来,笑叹道:「好歹是同乡……你看你,连屁股上都没肉了,我脚趾头这会儿还疼呢!」
……
他把这事儿说给沈沅听了。沈沅问:「你宽宏大量,那是好的。但是,留这么个人在身边,又是干嘛呀?」
杨寄笑道:「鸡鸣狗盗之徒自有他的用场,我现在最缺的就是自己人。你看,那些世胄贵族瞧不起我们这些下里巴人,不愿意与我们为伍,我就只能慢慢自己挑人丶选人,培养出一批自己人来,才能与那些人抗衡。」
「你要与哪些人抗衡啊?」
杨寄收了笑容,想装也有点装不出,好半日,才摸了摸沈沅的脸蛋:「阿圆,我如实告诉你,我打了胜仗,有了名望,近乎有了自己的地盘和自己的人,但是实际还没有——建邺的人,如果想弄死我,现在就是最好的机会了。」
沈沅的圆眼睛一下子瞪大了,结结巴巴说:「你是说……你是说……」
杨寄点点头,抚弄她的脸蛋万分不舍的样子:「所以,我与其龟缩着,不如再和老天赌一赌。我可以拿自己做赌,但是不能拿你们娘儿俩——你别忙着反驳我,你要晓得,我已经无路可走了,没有不赌的权利,所以横竖是要撞南墙了,要么死,要么就把南墙撞破算了!」
☆丶第97章送驾
既然打着的是「接驾」的名号,杨寄自然要去拜见「宫里」的小皇帝皇甫亨。
他这会儿第一眼见皇甫亨,便觉得比那时在历阳所见的瘦多了,白胖脸生生地小了两圈,两只眼睛显得分得更开了。小皇帝的白痴是娘胎里带出来的,治也治不好。杨寄跟他说话,他跟没听见一样,只顾着玩自己手里的玩具,杨寄伸了头一看:是两颗樗蒲骰子。杨寄莫名地有些同情小皇帝,想让他开心些,故意说:「啊,原来陛下喜欢玩这个!臣可擅长了,来,臣给你演示着试试。」
他伸手欲拿皇帝手心里的小骰子,小皇帝却突然把手往后一背:「你也想抢朕的东西?!」还低头仔细看了看自己的裤带。杨寄愣了神,见这个小家伙一脸的警惕,扁着嘴又似要哭,又似要发怒,不知怎么心生不忍,忙退了半步,赔笑道:「那陛下自己玩吧。」然后又加了一句:「臣请人看了黄历,三日后适合出行。要请陛下回建邺了。」
小皇帝「哼」了一声,不相信一般,埋着头只顾玩他的樗蒲骰子。
退出简陋的「宫殿」,沈岭跟了出来。杨寄对他嘱咐道:「三日后出发,拖也拖不过去。早点把事情完结掉,免得建邺那里『惦记』我。」
沈岭点点头:「是的。他们惦记的时间越长,给你下的套就越难挣脱。这帮家伙,打仗未必行,算计人都是鬼精鬼精的。你自己也要特别当心。」
杨寄说:「我晓得。这次回去,以不变应万变。如果我计输一招,也只能认栽了。」
「还有,刚才小皇帝看你那眼神儿,不对。你是不是得罪过他?」沈岭皱着眉,「要防万一,不能心慈手软,找个什么法子,弄作病死或意外,总归不难吧?」
杨寄反而劝解道:「那是个傻子,蛮可怜的,留他一命吧。估计回建邺,也就是撇在掖庭哪间破屋子里,潦倒地混口饭活着罢了。万一在我手上死掉了,谁为这条跟我扯稀糊,我哪里扯得过那帮子鬼?」
沈岭本也没有把握,便也不再多说,和杨寄一道回领军的府衙看望自己妹妹。
沈沅烧了一桌子热乎乎的菜,给丈夫践行。沈岭看妹妹眼圈上丶鼻尖上掩不住的粉红色,知道她心里的担忧,少不得一边用酒菜,一边故意说些宽心话:「好了。平叛是一大功,妹夫日后有升发的希望,妹妹可不要拖他后腿。」
杨寄也应和着:「嗯嗯,先弄个诰命,封妻荫子,多么荣耀!阿圆,你看看,选我当女婿选对了吧?秣陵县里,哪个女郎有这样的福气?」
沈沅食无滋味地吃了几口,搁下筷子直视沈岭:「二兄,好听话你别说了,阿末会骄傲,可不是好事。你有啥嘱托的,倒是现在说一说。」她近前,给沈岭斟了满满一杯酒,两只圆滚滚的大眼睛似乎看得穿他一样。
沈岭一时默然,好一会儿才对沈沅道:「妹子,把你日常用的帕子给我一块。」
沈沅不知他要做什么,反正一块帕子也不稀罕,便从袖笼里取了递过去。沈岭张开一看,是一方淡青色的麻纱帕子,大概用了千百回了,原本粗粝的麻纱用得细软如丝,沈沅不谙女工,帕子上不镶不绣,素净整洁。沈岭颇为称意,从书房取了笔,掭了墨,写了八个字:「飓风过岗,伏草惟存。」然后递给杨寄。
杨寄伸着头看着,问道:「二兄这句子的意思,是让我到建邺后夹着尾巴做人?」
沈岭点点头:「不错,学会对那些达官贵人低头认下。」
杨寄笑道:「这我最擅长了,我本来也没啥傲气。」
沈岭看了看他,杨寄并没有察觉,这些年丶这些事的磨洗,他已经不再是那个秣陵小赌棍的气质了,举手投足间的风范,愣是有种王气在。但是沈岭也是百姓家出来的,知道不对劲,也不知道如何指导杨寄去改,只能摇摇头说:「还不够。」他见杨寄伸手来拿帕子,反倒藏到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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