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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杜齐悦家还剩五两不到的银子,确切的说是四两六百三十二文钱。杜齐悦嫌弃带着六百多文钱出门太重太累赘,就拿了二两三十二文分开来放在身上,其中二两银子被他装在一个婴儿拳头那么大的小荷包里头揣在怀里,另外三十二文则放在了袖袋里头。
现在要买东西,杜齐悦便摸了摸怀里头的荷包,走向了街角的一家钱店,准备过去把二两银子换成铜板买。大丰朝虽然经济发达,银子也很多,但是世面上流通的却并不多。在市场买卖一般都是用铜钱付账要不以物换物,很少有人会用银子。这种情况产生的原因一方面是朝廷的控制,另一方面是百姓觉得用银子不划算。
大丰朝银锭子铸造出来的重量是有规格的,最少一锭一两重,其余分别为五两、十两、五十两重一锭,金子的重量也是如此。但是百姓买东西时别说花金子了,就是银子通常也是用不了一两的,因此付钱时就要用凿子凿开了再称重,这样就会有一定的损耗。而去钱店存银子的时候,却必须要重量符合规定的完整的银锭子,这样就需要铸银,就是把零散的碎银子铸造成完成的银锭子。去钱店把碎银子兑换成足重的银锭子也需要这样。铸银耗损是很大的,称重正好为一两的碎银子铸造的银锭子根本就不可能满一两,所以总是要百姓自己贴银子。老百姓一年才赚几个银子,自然是不愿意的,因此后来干脆就只用铜钱,虽然铜钱用起来又重又不方便,但是至少数目不会变少。而且铜钱就算是缺了角磨了边,只要它还是一个铜板,就值一文钱。
当然如果家里钱多的要放起来的,自然还是换成银锭子或者金锭子来的方便,不然一百两银子就是十万个铜钱,得装几个大箱子,重的要死,想藏都没处藏去。这些银子要拿出来花的时候肯定会有损失,但是也不是没办法减少这些损失,只要在买东西前先绕道去钱店里把银子置换成铜钱就可以节省很多。不过不是每家钱店都可以随便置换银子的,因为银子铸成之后上头就印有银戳子,官府铸造的和民间铸造的银子上面的银戳子不同,民间各家钱店铸造的银子银戳子也不同。其中官府铸造的银锭子每一家钱店都可以置换,民间铸造的银锭子则必须是哪家钱店铸造的去哪家置换。
每一两银子置换的时候钱店都会收二十文钱算是火耗费,因为银子这种东西并不是很坚硬,很容易磨损也容易生锈腐蚀,这样会产生一定的损耗。但是这种损耗银子少的话往往称是称不出来的,等钱店收好之后银子多了再称就会很明显,这样的话银子就需要融了重新铸造成成两的银锭子,然后又要损耗一些。这两种损耗钱店自然不能自己承担,不然就成了赔本买卖了,因此钱店就会收二十文的火耗费。这二十文肯定不足抵银子真正的损耗,不过也不能让来钱店换铜钱的人负责所有的损耗,毕竟后头重铸都是钱店自己的事情,所以收这二十文钱算是一方分摊一半损耗。
换银子的人虽然少了二十文钱,换的时候也烦了一些功夫,可是相比起买东西时绞碎,再攒好了换整锭的银子来说,还是合算许多的。再说真正手里有银子的人,也不会在意这二十文钱。
可是杜齐悦很心痛,换二两银子就需要四十文钱,四十文在这里能够买一斤多的猪肉呢,简直就跟挖他的肉似的。不过再舍不得银子也得换,六百文钱根本用不了多久,这次不趁着到镇上换好铜板,下次要买东西的时候铜板不凑手就麻烦了。
杜齐悦家的银子是富盛钱店铸的,这家钱店是大湖镇上最大的一家钱店,店面特别的大,有别人家普通店面的两倍大。走进去之后看到的就是一个把店面横向一分为二的四尺多高的大柜台,柜台上方则是一排只能让一只手过去的木栅栏。柜台后头站着五个伙计,其中一个圆脸伙计看到杜齐悦和虎子走进来,立即笑着招呼道:“两位郎君,是要存钱还是换钱?”
“麻烦换二两银子。”杜齐悦走过去,从怀里掏出荷包倒了两锭银子出来。
伙计拿起那两锭银子仔细查看了一下上面的银戳,确认是自家钱店铸的,就把银子放到了手边,然后从柜台下面拿了两串铜钱放在台面上当着杜齐悦的面清点了一下,“这位郎君,这里是一千九百六十铜钱,每串九百八十文铜钱,是不是确定要换?”
杜齐悦眼睛一直盯着伙计清点铜钱,确定数目对的之后就点了点头,“确定要换,给我签订票据吧。”
“好的郎君。”伙计笑着从身边放着的几堆票据里抽了一张出来,又拿了旁边的毛笔和红泥一起递给杜齐悦,“郎君请签名吧。”
杜齐悦接过毛笔在红泥里沾了沾后在票据的右下角签了名字,将票据递还给伙计之后,伙计看了看确认票据没有问题,就一手把那二两银子塞到了柜台里,一手将两串铜钱交给了杜齐悦。
两串铜钱得有十五六斤重,拎在手里沉甸甸的坠手,杜齐悦解了一串拿了一些铜板塞进怀里,剩下的绑好后和另一串铜钱一起放在了背筐里,然后用布严严实实的盖好。
“虎子,钱换好了,我们去买东西吧。”杜齐悦把背筐背起来边往外走便对虎子说道。
虎子却一把拉住了杜齐悦,说道:“小悦,你太不小心了,钱店外头很可能有人看着呢,你这么出去,钱很容易被人偷走的。快把筐背到胸前。”
杜齐悦一愣,这才反应过来这里不是自己熟悉的世界,他连忙把背篓背到了胸前,抱歉的笑了笑说道:“现在好了,我们快走吧,先去买点油盐,回头再去买肉。”
卖油盐的店铺在隔壁街,那条街正好是三金街,杜齐悦和虎子拐过弯要过去的时候,就看到打扮的异常漂亮的钱银从一家布店走了出来,身后还有一个少爷打扮的爷们跟出来送他。
“小悦,那是钱家的哥儿!”虎子指着还在和那个爷们依依惜别的钱银,一脸的愤怒。
杜齐悦看着那个爷们总觉得很熟悉,好一会儿才想起来原主是认识这个李思诚的。杜齐悦有一个同窗好友名叫梁安厚,这个梁安厚是大湖镇县太爷拐了不知道多少个弯的表弟,因为家中母亲去世,继母鼓动着父亲将他净身分了家,就投靠到了县太爷这里来。梁安厚人如其名,为人忠厚老实,读书又好,很有一点才华,县太爷看他不错就让他寄住在了自己家里。半年多前杜齐悦与梁安厚及其他几个好友聚会时,梁安厚就带着李思诚去过,说是自己的姻兄。李思诚为人很不错,只是做商人的和书生们毕竟不是一类人,且商人多少比读书人身份低一点,因此杜齐悦也只在聚会上见过他两三次,后来就再没看到过。
“原来是他!”杜齐悦心里乐了一下,真是老天要帮他,钱银勾搭的爷们要是别人他还真是要顾虑一二,如果是他认识的这个李思诚,他当真是不需要担心的。
当初一帮子十来岁的小爷们聚在一起,自然不会只谈些诗词歌赋,闲闻趣事,情窦初开的年纪,喝上一些酒胆子一大也聊过喜欢的哥儿爷们,说过对各自婚姻对象的看法。当初梁思诚曾经说过自己娶的不管是姑娘还是哥儿,长相家世都都只要一般就可,但是人品必定得好,说是娶妻娶贤,不贤绝不会娶进门。如果李思诚说的这话是真的,那么这个钱银他肯定是不会娶的。
“小悦你认识这个爷们?”虎子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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