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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斯,这可是你的问题了。”
“是的,女士。”罗尔斯痛快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完全忘了自己刚刚想把锅甩到洛克身上的想法。
“你现在是要去律师事务所吗?我家中还有一辆空闲的马车,你可以先乘这辆过去。”
罗尔斯再次脱帽,表示谢意:
“非常感谢您,慷慨的柯蒂斯夫人,我今天不用去事务所。”
“哦?我们的大忙人阿德里安先生竟然有一天会不去事务所?真是比今天的太阳更难得一见呢!”
柯蒂斯夫人一家与阿德里安家做了快十年的邻居,对罗尔斯极其了解。自从罗尔斯接手事务所后,除了新年假期以外,每天都会前往事务所,有时甚至会长时间住在那里。如果不是柯蒂斯夫人偶尔还能看到罗尔斯,她都以为罗尔斯搬走了呢。
罗尔斯耸耸肩道:
“忙了这么长时间,总是要为自己放个假的嘛。”
“那我们的大忙人要为自己放多长时间的假呢?有没有时间来参加我举办的艺术沙龙?”
柯蒂斯夫人虽然是鲁恩人,但自幼生活在因蒂斯首都特里尔,那里的人文艺术发达,是画家、音乐家、小说家的圣地。
久受熏陶的柯蒂斯夫人来到贝克兰德后,经常在家中举办艺术沙龙,西区许多富豪家的夫人小姐都会参加。到了贝克兰德社交季时,连皇后区的贵族夫人和小姐偶尔也会参加进来。
罗尔斯微笑拒绝道:“多谢您的邀请,最近这段时间有别的事情要处理,所以才暂时不去事务所。”
又和柯蒂斯夫人聊了几句,罗尔斯就礼貌告别了。如果再不告别,柯蒂斯夫人就能听得到他腹中的哀鸣了。
到了西维拉斯街,罗尔斯雇佣了一辆马车,让马车夫去最近的餐馆,他要好好犒劳一下自己的五脏庙。
“啊~哈~”
罗尔斯从自己的豪华大床上起来,连打了几个哈欠,昨天晚上好不容易才在五脏庙的抗议声中睡着。虽然睡着了,但睡眠质量却不怎么样,七点钟又被自己身体的生物钟叫醒。
刚伸了个懒腰,罗尔斯发现他早上可能又要吃不上饭了。这栋7000镑的花园别墅中,只有他一人,根本没有厨娘和仆人替他准备早饭,家中也没有什么可以吃的。
按照以往的这个时候,跟随自己的实习律师洛克·格兰特已经乘着事务所的马车过来接他了,然后等到罗尔斯到达事务所后,洛克则会去替他买早餐。
可昨天罗尔斯已经让洛克休息一周,又是自己雇佣马车回来的,所以今天没有人会来接他前往事务所。
而这里又是富豪聚集地,家中都有属于自己的马车,没有公共马车会从这里经过,最近的雇佣马车点也要到两条街外的西维拉斯街去。
罗尔斯在家中等到七点半,也没有看到洛克乘着事务所的马车来接自己,看来格兰特先生忠实地执行了自己给他的建议。罗尔斯哀叹一声,开始更换睡袍,准备步行去西维拉斯街,并开始考虑是不是要换一个实习律师。
换上及膝的黑色风衣,并配上了一顶黑色软毡帽后,罗尔斯还是放弃了更换洛克的打算,决定等洛克的实习期过后,要找一个机灵点的。
不过到时候,自己有没有时间还不一定呢!看样子,回头还要和罗伯特叔叔商量一下有关事务所的事情,以后自己肯定不能在兼顾了。罗伯特叔叔年龄也大了,虽说上次因为服用伯德·马斯坦的药剂度过一劫,可确实不能太过操劳了。
一周后如果自己还没调整过来的话,就要考虑让洛克换一个大律师跟随了,也能让他知道大律师不都是像他一样仁慈的。一些中产家庭在打完一场诉讼后,哪怕胜诉了,在支付完大律师的钱财后,都有可能重回中下阶层。
洛克·格兰特今年二十四岁,比罗尔斯还要大两岁,是中殿律师学院少数农民出身的律师。
这种出身的大律师往往会走向两个极端:一种过度同情工人、农民等低收入阶层,帮助其免费辩护;另一种就会榨干当事人,尤其是处于中下层当事人的每一滴油水。而这两种都不受到贝克兰德的律师事务所的欢迎,但要硬要选择一个的话,后者自然是要更受到欢迎的。
洛克原本并不属于这两种情况,他的父亲虽然是农民,但得益于《谷物法案》,有足够的资金支持洛克平日的学习。
而《谷物法案》即将废除,可以预见格兰特家的情况将会变得很差。也幸亏洛克已经从律师学院毕业,进入实习阶段,否则退学将是他唯一的选择。
因为罗尔斯这半个月的“错误引导”,洛克明显已经向第一种情况倾斜,所以昨天罗尔斯才如此不客气的指出他的问题,他现在并没有向罗尔斯学习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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