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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七章 灵树(第1页)

鹏鸟速度极快,从大陆边缘赶往大陆中心,只用了一个白天的时间,相比起平静的外围,大陆中心无疑要热闹得多。

参天的古木,庞大的巨兽,以及同样庞大的巨人,而这些巨人,已经形成原始的部落聚居。

鹏鸟落在一处山巅,到林中捕食,沈伦和青衣则在山巅眺望四周,这儿是附近最高的山峰了,向远方眺望,能够看见一株巨大的树木,耸入云中,而在绿树旁,有一个个黑点翱翔。

鹏鸟说那是它得到灵树种子的地方,也是它们一族的族地。

“你发现没有?”青衣忽然问。

“嗯?”

沈伦疑惑。

她道“这片大陆还维持着蛮荒时代的样貌,巨兽、巨人、巨树凭借着体魄上的优势,完全可以说是以力取胜,体型越庞大,实力越强悍,有点儿像是上古时代的巫族。”

沈伦点点头,的确,他们所遇上的生灵,无不是体型巨大的猛兽,力量源自于血脉,凭本能在战斗。

唳鸣声中,鹏鸟疾飞而来,双爪抓着一头灰色皮肤的巨象,落在山巅,那巨象好似座小山峰,高有七八丈,长十余丈,白色的象牙晶莹如玉,鹏鸟的一只爪子洞穿了它坚硬的透骨,撕开五个鲜红的空洞,鲜血汩汩直流。

鹏鸟邀请沈伦和青衣一起进食,很显然,血淋淋的食物不符合沈伦的胃口,他生了堆火,切了部分象鼻肉,烤了起来,至于青衣,她对血食并不抗拒,幽冥界条件艰苦,哪儿有那么多挑剔的余地,不过,为了保持形象,她还是选择了熟食。

鹏鸟撕扯着巨象,血腥味吸引来不少掠食者,但看到鹏鸟后,主动退走。

在这片地域,飞禽一族是顶级掠食者,不好招惹。

“现在,你打算怎么办?”沈伦问。

身为外援,沈伦还是蛮有觉悟的,反正是给人家打工,人家怎么说,自己怎么做。

他现在的情况比较佛系,处于积蓄力量的无欲无求的阶段。

青衣有点儿无奈,她们邀请沈伦、牛魔王,是冲着血海秘境的宝物去的,现在两人来到这座从未被发现过的大陆,离宝物也就远了。

“我们进血海秘境,差不多两天了,还剩五天时间,绕着大陆走一圈,搞清楚这块大陆的大体情况吧!”

青衣做出决定,进血海秘境是有时间限制的,两天还没能和族人会和,那还不如抓住眼前的机遇,一块未知的大陆,肯定会有些异宝,像上年份的灵药之类。

青衣想近距离看一下那株耸入云霄的巨树,让鹏鸟带他们进去,但是鹏鸟一个劲儿的摇头,它说那株灵树,是属于鹏王的,像它这样的雄性鹏鸟进去,等于是进入鹏王的领地,肯定会被杀死。

居住在灵树范围内的鹏鸟,要么是雌性鹏鸟,要么是才出生不久的鹏鸟,要么是其它族群的飞禽,而但凡成年的雄性鹏鸟,都会被驱逐出去,自个儿找地方,自力更生。

鹏鸟不愿进鹏王的领地,是源自血脉的畏惧,沈伦和青衣都拿它没办法,只能让它在外围等着,而且,天空上的目标,的确有点儿大了,两人干脆从林中潜入。

灵树是这片大陆上的特色,但凡聚居或是强大的生灵,都会占据一株灵树,或是灵花、灵草,这些蕴含灵性的植物,在开花、结果时,天地灵气聚集而来,能够有效的改善附近生灵的体质,让身躯长德更加庞大。

而鹏鸟一族的灵树,是大陆上最大的一株灵树,鹏王也是大陆上最强大的生灵之一。

蛮荒的原始森林之中,粗壮的巨树,爬满青苔蕨类,以及各种藤蔓,遍布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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