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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能写出流畅的白话文,是因为后世大家都这么写!
她写的新词,其实是上辈子这个时期的一些文人在推广白话文的时候造的。
各种描写方法,也是民国时期的一些文人最先开始用的。
她就是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结果别人觉得她很高。
第146章《一个士兵》登完
桑景云和谭峥泓回去的时候,时间已经有些晚了。
路上,谭峥泓絮絮叨叨说个不停:「张先生太过分了!我一直对他恭恭敬敬,他竟然拆我的台!」
刚才他也在场,张先生说的话,他听得清清楚楚。
张先生觉得他比不上桑小姐就算了,还一副为桑小姐可惜的模样,太可恶了!
他发誓,他以后再也不偷他爹的好酒给张先生了!
谭峥泓虽然在抱怨,但看他的表情,听他的语气,就知道他并没有真的生气。
有些男人自尊心很强,受不了自己的妻子或者女友比自己强,好在谭峥泓不是这样的。
桑景云笑着哄他:「别生气了,我就喜欢你这样的。」
「那是!」谭峥泓得意地笑起来。
送桑景云回家的路上,谭峥泓在一家卤味店门口停了停,买了三只咸水鸭。
到桑家后,他将其中一只鸭子给桑家人加餐,又把剩下的两只咸水鸭给了谭大盛安排到桑家的两个保镖,并跟这两人拉了一会儿家常。
桑景云看着谭峥泓三言两语跟保镖拉近关系,让两个保镖对他好感大增,有些敬佩。
谭峥泓天生就能获得别人的好感,他身边的人,都很喜欢他。
这也是天赋。
桑景云上辈子虽然不缺钱,但却是实打实的留守儿童。
一直没人关心她,而这,也让她不擅长用行动来关心他人,很难信任别人。
谭峥泓与她截然不同。
今天白天,桑景云一直很忙,也就没写几个字。
晚上回到卧室里,周围安安静静的,她拿出纸笔,开始写新书。
写了一千多字,桑景云才停笔,上床睡觉。
这本新书对她来说,比前面三本都要好写,也因为这样,她打算双开写另一本书。
这另一本书,桑景云依旧打算写未来。
不过那本书,写法跟《穿成包身工》截然不同。
《穿成包身工》这本书,她写的时候会小心一些,尽量不写敏感内容,但另一本书,桑景云打算挑战一下某些人的神经。
这本书,她会用东兴的笔名来写,名字就叫《俄国未来》
它不是小说,单纯就是从上帝视角,去写「俄国」的未来。
桑景云打算上来就搞一波大的,预言一下十月革命,然后就开始写,无产阶级革命之后的俄国,会是什么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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