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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伯在一旁听得七上八下。
兰烛说的这段往事,别说江昱成了,就是林伯,也听到过。
这故事不假,只是兰烛现在说起这个事情,岂不是讥讽那些走了后门攀附关系有辱齐龄先生自费建立剧院的初衷吗
他担忧地看了江昱成一眼。
江昱成依旧背靠着椅子,脸上神色无异,“你倒是挺有风骨。”
然而下一秒,他身子前倾,离开靠背,手指头敲了敲桌子,“你这么有风骨,怕是忘了是为了什么原因,上了我的床。”
周围是死一般的安静,黑暗里的光顺着人的脊背往上爬,刺进血液里,渗得人发抖。
他死死地盯着兰烛,想从她脸上看到从前那种屈辱感。
她从来藏不住事,脸上都是所想。
唯独这次。他看不到。他什么也看不到。
他立刻站起来,再进一步,用虎口掐着她的下巴,居高临下地用那双幽暗的眼睛看着她,“我看你是忘了,自己是怎么被人差点从台上打下来的”
“我没有忘。”对面的人抬起下巴,直视江昱成,淡淡回应,“我上你的床,只是为了,不再被人从台上打下来,这么简单。
他松手,转身,不面对她,“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吧”
她一笑二爷,我要的不多,你不亏的。
第22章第22章
林伯说的没错,兰烛拒绝上中大剧院的决定,惹江昱成不高兴了。
回想起江昱成那晚的话,兰烛自嘲,选了他这条路却还想走的更问心无愧些,和又当*子又立牌坊又有什么区别。
她想过为什么江昱成会对她打开潘多拉的魔盒,可能有那么点新鲜和欣赏。但像他这样,浸润在名利和酒色中的人来说,他对她的那一点新鲜和欣赏与其他的东西相比起来可能不值一提。
其实不难理解,江昱成要的,是实打实的交换,是填补无趣日子的宠物。而作为宠物,最重要的,就是听话和懂事,还有,依靠主人。
兰烛小时候捡到过一只流浪的小猫,那小猫浑身毛色通白靓丽,十分漂亮。她装在书包里带回家好吃好喝地供着,结果那小猫漂亮归漂亮,却也野性难驯,咬伤了她好几次,最后她只能放弃,到头来,费心费力最后落得一场空。
如此看来,驯服一只随时会咬人的野猫,费了再多的心力,有可能只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相反,若是那小猫性格乖巧,听话粘人,白日里在屋内晒日光浴,晚间等自己回家逗趣,那就省心多了。
兰烛都懂的道理,江昱成当然更懂。
饶是这样,江昱成也算说话算话,曹老板六十岁做寿的那天,江昱成带上了兰烛。
曹老板回国之后一直很低调,只有圈内的几个好友和消息灵通的几个圈内混红圈的大佬出席,即便这样,那低调又偏远的庭院里也摆了三五桌。
兰烛跟在江昱成后面,这儿的人和兰烛从前接触的戏园子班里的那群人不一样,来往的人只是微微点头,并未将过多的心思的放在她身上,更不会在角落里对她指指点点。
或许江昱成带女伴出席,是圈子里公认的一种状态吧,四季更替来去换人,那都是过客,犯不着他们做主角的,花太多的心思探究。
江昱成被安排在了曹老板身边,江昱成带她入座的时候朝她点了点头,示意她坐他的位置。
兰烛起初觉得这样太过于高调,谁知江昱成走到她身边,说了句∶“这位置没那么多讲究,我想坐哪儿就坐哪儿,你这太挤,我伸不开腿。”
随之坐在她旁边的位置。
曹老板过来,坐下,兰烛连忙起身问好。她与之前的屏幕形象差异不大,六十逾岁,气质依旧斐然。
之前虽然两人闹了不愉快,但江昱成做事还算一码归一码,他人坐下来,微微低头,对着兰烛说,“曹老板从来就没有收过徒弟,这次回来的消息一出,家里有点关系的,都想指望着她这次能破个例,就说你对面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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