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黑夜让战争暂时结束了,双方都在休整,准备明天继续厮杀战斗。
王大壮依旧坐在篝火旁边,往行军锅底下的火焰里添着柴火,行军锅里依旧熬着如昨日一样的浓稠肉粥,但在围在身边的众将士眼里,这篝火比昨天更明亮,更活跃,锅里的肉粥更香甜。
昨天那个中队长,在今天的战斗里侥幸地活了下来,不过是身上又贴了几道新的伤痕,现在被包裹的和粽子一样,肩膀上倚着长长的扎枪,很自然的接过王大壮递过来的肉粥,美美的喝上一口,然后眯起眼睛长出了一口气:“总队长,你说也是怪了,以前的时候,我们只要看着兔子肉,我们就开始干呕,可是今天我却吃得非常非常的香甜,这是怎么个道理呢?”
王大壮就像昨天一样伸出手来,给他紧紧已经松动的绷带,笑着回答道:“其实以前吃的和现在吃的都是一样的,不一样的就是你的心情,心情决定一切,想当初我和都师大人在城门洞子里,不过是一碟猪头肉,几把花生米,在现在想起来难喝到极致的劣酒,但在当时,那猪头肉和花生米,就是我那十几个兄弟感觉到天下最美的菜肴,现在看来的那个不能下咽的劣酒,就是那天上没有的琼浆玉液,其实啊,现在想起来,那吃的不是菜,也喝的不是酒,那是心情,那是一种兄弟之间肝胆相照的心情,就好比你现在吃的这碗粥,昨天吃的时候是一种悲壮的感觉,喝完了,可能今天再也喝不到,但现在你怎么感觉呢?”
这个中队长就嘿嘿傻笑,将粥碗差点扣在自己的脸上,因为他是一个厚道实在人,也没有文化,他的确说不明白这期间的弯弯绕。
王大壮就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取笑他:“你就比如说,昨天晚上的时候,你还想自己战死了,等过几年,兄弟的儿子过记在你的牌位下面,接受他们的祭拜血食,你还想用你的抚恤金去供养你的那个侄儿考上状元,那么现在你怎么想呢?”
这个中队长放下粥碗,立刻回答道:“侄儿毕竟是侄儿,那可不是亲生的,我可以把侄儿当亲生的儿子看,但是怎么也不能比得上自己亲生的儿子啊?传宗接代这事儿还得我亲力亲为。”然后将身子往前挪了挪:“总队长,我也想明白了,等到这一场战斗结束之后,这辽东地方的穷苦黄花闺女有的是,我打算用这一次战斗胜利的奖赏,娶一个。”然后很认真地加了一句:“不是买哦,是真正的明媒正娶,然后我就把他带回老家去,让他给我一窝一窝的生娃,反正我现在的军饷,养活他们也没有一点问题。”
结果,他这这个小小的野心,立刻迎来了周围兄弟们的哄堂大笑,一起哄笑他的目光短浅。
“你个老哥,为什么不留在辽西呢?留在这里,承包上一百亩土地,你就是地主,到时候安安稳稳的过日子,这多好啊。”这时候一个同乡大声的打趣他。
结果这个中队长一梗脖子:“我怎么就目光短浅了,咱们胜利了,当然要风风光光的回老家去吗,再说了,你可要知道,咱们督师大人,是咱们山陕的人,他手下的兵,也一定是咱们山陕的人,我生这一窝一窝的娃,等他们将来长大了,就让他接替老子的班,就参加咱们的复辽军,给督师大人当兵,跟着大人征战天下。”然后笑眯眯的伸着脖子问王大壮:“总队长,你说咱们大人手下都是咱自己家生的孩子,那是不是更贴心?反正我认为是这样的。”
听到他这样的解释,周围立刻围拢上来一圈儿的兄弟,这里包括复辽军的将士,也包括那些雇佣来的民夫,他们的身后是漆黑的暗夜,他们的眼前是熊熊燃烧的篝火,每一个人都抱着自己的武器,端着手中的大碗,脸上充满了欣慰的欢笑,开始互相说着自己的梦想。
王大壮的眼圈就一热,鼻子就一酸,悄悄地扭过头背对着篝火,他真的不希望自己被大家发现,自己又有种哭的感觉。
这就是军心,他真的为自己的兄弟感到无限欣慰,因为他的所作所为,会让他有一股不可限量的忠诚实力,这比如山的金银都要强千倍万倍。有这样一帮兄弟,自己的兄弟,不管身处到什么样的绝境,都会无往而不利。
现在,就等着自己的兄弟大军到来,然后是兄弟同心灭了这满清八旗。
天已经黑透了,在盛京通往辽中的官道上,如龙的火把照耀的整条官道如同白昼一样,一行行队伍,踏着轰隆隆焦急的脚步,正在向南飞奔,无数双军靴带起黄色尘土遮天蔽日,时不时有一匹匹战马从队伍前后跑过,传递着军情命令,不时有监军士那黑色的身影从前方跑向后队,将前线的军情传达过来。
“快快,大家再加一把劲,我们离辽中战场已经不远了。”各个队的大队长站着路边,鼓舞着在眼前隆隆而过的兄弟们,希望他们的脚步更快一些。
眼前的这支队伍已经疲惫不堪,漂亮的军装已经被踏起来的黄土遮掩,再被汗水和成了泥,但大家已经顾不得了,两日两夜行军一百五十里路,这在这个世界上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的。
连绵不断的战士在机械的前行,这是一场几乎是透支所有人的极限的行军,身强力壮的,身上已经背了三杆火枪,每一个过去的,几乎都会出现两个人架着一个,或者是有的人背着火枪还别的兄弟,原本分配给军官们的战马,这时候上面都骑着2到3个已经走脱力的兄弟,而马尾巴后面还踉踉跄跄的拉着一个。
赵四海看到眼前的队伍里,有许多兄弟走起路来已经摇摇晃晃,很明显他们已经睡着了,但即便是这样,他们依旧机械的迈动着他们的双脚,跟上前面的兄弟。
冷先生请自重 锦绣弃妻,无双王妃 重生之不嫁英雄 吞天修罗 拔魔 全能妖孽兵王 神秘鬼夫天上来:老公悠着点 极道骑士 独嘉记忆 重生魔神混花都 前妻,总裁求复婚! 皇夫乖乖让朕宠 [红楼]林妹妹的婚后甜宠日常 重生之名流娇宠 前夫,晚安! 在你坟头蹦迪 跑到韩国当明星 神工 当爱情来敲门 倾国倾城之冷玥郡主
罗曼罗兰说,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认清了生活的真相之后,还依然热爱生活。对于林威来说,热爱生活也好,不忘初心也罢,他必须经受金钱和亲情的考验,做一个更优秀的称职的警察!如果您喜欢虎假警威,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重生千金她又虐渣了前世错信狗男女,最终落个众叛亲离,临死前才知道真相,那个偏执的大魔王实际才是最爱她的人!重活一世,林星阑痛改前非,前一秒虐了狗男女,下一秒扑倒在顶级老公怀里软软撒娇老...
二十岁那年我因为贪财收了一件不该收的古董,从那以后,为了活命,我不得不一次次出入那些对于活人来说十死无生的禁地。秦岭大山里的墓葬群,西北戈壁中的无人区,浩瀚深海下的失落遗迹,雪域高原上的死亡禁区或许有一天,当你因为贪婪而拿了不该拿的东西时,你就会发现睡觉时有东西站你旁边,告诉你,天黑了,一起来玩玩吧。...
酒吧驻唱歌手余生安穿越到了一个类似地球的平行世界,发现自己居然身处在前女友和最好哥们的婚礼上。在大家充满恶意的鼓动下,他上台唱了一首粤语歌明年今日。...
本文系破镜重圆又撩又虐又甜男主对女主偏执成瘾江城大佬沈墨浓少年时,父亲突然去世,家道中落,初恋女友也不辞而别,音讯全无。那时,他发誓,要让负了他的人终生痛苦,粉身碎骨。若干年后,沈墨浓晃动着精美水晶杯里的顶级红酒,那晃动的液体鲜红如血,他一边嘴角扬起,眼底含着一万年前冰山上最冷的一片积雪,没有任何笑意,修长好看的身姿挺拔,往空中轻轻触了一下温如初,欢迎你回来。温如初蓦然打了一连串的喷嚏总感觉有人在暗地里算计我。当别人为了讨好沈墨浓而跟风去欺负温如初的时候,没想到却惹得沈墨浓勃然大怒从今往后,不要让我再看见你!更加当众向众人宣布我的女人只有我能欺负。温如初只想找到当年在地震中将自己救出来的那个哥哥,她只记得分别时,她问我要怎样才能再见到你呢?那个哥哥对她说小妹妹,我是励志要做一个新时代的农民的人,以后你来乡村的大田野里来找我。于是,大学的时候,温如初毫不犹豫的报考了大夏国排名第一的夏国农科院。毕业之后,温如初抛开了身份的束缚,投身到了夏国最穷最偏僻的乡野山村。只不过在某一天,他被某个人抓了回去(求收藏!)如果您喜欢偏执大佬的心尖宠回头了吗,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苟道修仙我有一个小世界苟修仙系统冒险单女主凡人修仙灵宠。这是一个小人物修仙的休闲故事。文章数据增长仅供参考,故事情节功法灵药纯属虚构,请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