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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6章 盗墓笔记(第1页)

京郊的小洋楼里,康剑飞运笔如飞地写着东西。

经过再三考虑,康剑飞终于还是选择了《盗墓笔记》,理由很简单,《盗墓笔记》比《鬼吹灯》更容易改编成剧本。

《鬼吹灯》的第一卷基本没法改,通篇走的是传统话本的神秘路子,这种内容用来晚上讲鬼故事不错,但拍成电影却有着先天的缺陷。

可以说,这一卷作者写得很散,也可能是刚刚写书时功力不足,属于玩笑练笔之作。

《鬼吹灯》第二卷的悬疑气氛塑造得不错,作者的笔力较之第一卷有着显着的提高,但康剑飞要拍的是盗墓冒险大片,而非是悬疑惊悚片。

在康剑飞看来,《鬼吹灯》的第三卷才真正适合拍大投资电影,新旧冒险元素被作者完美地融合在一起,极具商业操作价值。

不过若想要保障票房,这一卷的故事改编剧本的时候,必须加入一些新的人物,否则出场角色实在太少了。

《鬼吹灯》的前三卷都各有各的问题,康剑飞真的不想花太多精力去弄。

反观《盗墓笔记》的故事构架就极为成熟,一卷一个故事和副本,都不需要太动脑筋,把小说语言换成剧本语言就可以搞定了。

而且,《盗墓笔记》的每一个故事既完整,又与下一个故事环环相扣,这极利于拍成系列电影。

两厢一比较,康剑飞很快就做出了选择,那就是抄《盗墓笔记》。

也不是完全照抄,许多细节康剑飞都忘了,他列下人物和大纲之后,再一点点把细节回忆起来,想不起来的就自己脑补和瞎编。

然后康剑飞就发现一个问题,《盗墓笔记》如果想要拍成商业大片的话,缺乏一个能贯穿故事脉络的女主角。

你看好莱坞的那些冒险大片,包括《木乃伊》和《夺宝奇兵》系列在内,哪一部里面没有重要的女性角色?

就连《007》系列,都还每部都弄一两个花瓶邦女郎放进去。

一部冒险片拍得再好看,但里面只有一群汉子出生入死,这种电影是无法达到最大商业化价值的。

康剑飞想来想去,最后把《盗墓笔记》三基友当中的张起灵写成了女人。

这个人物可以说是原着当中,除了主角之外人气最高的角色,而且对其的描写本来就阴柔女性化,改成女人的话并不吃力。

既然张起灵被改成了女人,那么她与主角吴邪之间的友谊,就肯定要转化成爱情,这样一来电影中的美女与爱情元素就凑齐了。

一番琢磨下来,张起灵那把乌金宝刀,也被康剑飞变成了乌金宝剑,剑总是比刀帅气的,而且一个美女用一把大刀看着实在别扭。

康剑飞准备现在香港连载《盗墓笔记》的小说,等书红起来之后,再顺理成章地将其改编成电影。

如此一来,男主角吴邪的身份最好也变一下,出场的时候他是个香港古董店的老板。

至于人物背景则没有什么改变,就是十年动乱的时候,吴邪被长辈带到了香港定居。

一个来自北京的金牙老头,带着一张打印的战国帛书,来到香港吴邪的古董店中请他鉴定。

吴邪回内地探亲的时候,顺手就把这张打印纸带了回去,结果被三叔认出这是一张地图,《盗墓笔记》的故事由此展开。

之所以把吴邪的身份变成一个香港人,主要还是为了增加香港读者的代入感。

康剑飞把改编后的大纲整理出来以后,连香港那边《唐伯虎点秋香》的后期工作都被他抛之脑后,兴致勃勃地就开始动笔写正文。

再没有文笔素养的人,亲手写了几十个剧本、看过数百个剧本和小说后,写出来的东西都不会不堪入目。

康剑飞就是这样,虽然他的字已经很难看,但写出来的文字内容却非常的精练生动。

康剑飞现在写的这部《盗墓笔记》,寥寥百来个字,就能非常清楚地交代好一个场景,随便一两句话就能把人物的性格刻画到位。

这是写剧本练出的功底,跟那些辞藻华丽的散文完全相反,用来写通俗小说已经是绰绰有余了。

不知不觉间,又是半天过去,康剑飞耗尽脑细胞终于把第一个故事《七星鲁王宫》写完。

放下笔伸了个懒腰,康剑飞看着自己写出的稿子,还是颇有成就感的。

这并不是完全意义的抄袭,除了大致情节外,其他全部出自他康剑飞之手。

而且就连情节都有不小的改变,为了便于拍摄电影,故事的高潮点放在吴邪和张起灵大战血尸上。

在这一场大战中,男主角吴邪对女主角张起灵因为互相救助,彼此都暗生好感,甚至干掉血尸后,男主角还忍不住吻了女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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